校园公告
200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2009-03-10
来源:研究生工作部 点击次数: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工作,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业生的利益,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,教育部实行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,将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上网以供社会查询。教育部规定,高等教育毕业生的相片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,并要求高校按其规定认真组织毕业生进行图像采集。现将我校2009年毕业生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做出如下安排:
一、拍摄对象:
全体2009年毕业的博士生、硕士生、高校教师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。
二、拍摄时间:2009年4月17日(周五)
具体时间段安排:
8:30-10:30 | 文学院、生命科学学院 |
10:30-12:30 | 历史学院、政法学院、化学系、计算机联合实验室、信息工程学院、初等教育学院 |
12:30-14:30 | 教育科学院、资环学院、书法文化研究院、教育技术系、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、音乐学院、 |
14:30-16:30 | 数学科学学院、物理系、美术学院、外国语学院 |
三、拍摄地点:待定(提前一周查询研究生工作部网站:ygb.cnu.edu.cn)
四、拍摄费用:依据京教学办[2002]8号文件规定,15元/人,学生现场交费。
五、拍摄要求:
1、拍摄时学生需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;
2、着装整洁大方,保持良好精神状态;
3、拍摄背景为蓝色,请拍照时着非蓝色上衣;
4、为避免拥堵,请同学们按照指定时间段拍照。
六、备注:
1、请全体毕业研究生按要求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图像信息采集,如个别同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,请4月17日以后自行联系北京石桥颐和数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(地址:和平里七区16号楼420室,联系电话:84252257),办理补照事宜。学校本学期不再组织图像信息集体采集。
2、毕业研究生必须在指定照相馆进行图像采集,以方便毕业研究生信息上报及学位证和学历证书的制作。
3、请全体毕业研究生合理安排时间,按时参加图像信息采集,否则影响学位证和学历证发放,后果自负。
研究生工作部
2009年3月10日